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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測監督管理的通知》的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加強我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規范檢測市場,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0年6月5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測監督管理的通知》(甘建發〔2020〕32號)。
一、制定背景
從3月至6月,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申請在我州開展檢測業務的檢測機構進行了資質和檢測能力審查,最終有28家檢測機構通過審查并備案,為做好檢測市場亂點亂象整治,進一步加強我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對此28家檢測機構名單進行公示,特印發此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對依法嚴厲查處超出資質認定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從事檢測活動、出粗、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行為提出了要求,明確建設單位必須從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的此28家檢測機構中選取簽訂檢測合同方可開展檢測活動,未在登記公示名單中的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檢查驗收的依據,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帶二維碼防偽識別,且檢測報告要字跡清楚,結論明確,經檢測人員、審核人員、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簽字人簽署,并加蓋檢測專用章和計量認證標識后,方可生效。工程施工現場檢測專業檢測報告需附檢測圖像資料。本次登記公示周期為一年,到期后檢測需延續登記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辦理延續登記。
解讀原文:甘建發〔2020〕3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測監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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